严控金融机构随意给客户上征信

前几年,各种金融公司、小贷公司,合法的、非法的风起云涌,把中国的金融市场搅得天翻地覆。暴力催收、逼死人的、暴雷的等等负面新闻层出不穷。

客观的讲,这些金融机构的出现,的确活跃了金融市场,对一些小微企业融资,个人的消费起到了促进的作用。但是,管理的缺失或不力,也让这些金融机构伤害了消费者。一些金融消费陷阱和野蛮式贷后管理让受害者叫苦不迭。比如贷款合同不标明利息,只给出还款计划表。砍头息。高利贷。套路贷。随意给逾期者上征信。暴力催收等等。

近日,针对消费金融行业一直以来存在着违规意识淡泊、投诉反馈不及时等问题,北京银保监局率先发力,颁布了《北京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内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北京范围的金融机构的管理作出了规范。

首先,针对征信方面做出明确要求,要求不良信用信息上报前应告知借款人。  

其次,金融机构的电子制式合同存在不合理现象。

   这次《通知》的重点规范是北京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价格管理、合同管理及行为管理,督导相关机构压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信息披露流程,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加强消费者金融知识宣教等。

  据悉,北京银保监局在处理大量举报与投诉过程中,发现部分机构存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消费者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不到位,贷款格式条款设置不合理,贷款业务流程不完善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通知》明确要求各机构应全面梳理现有贷款合同格式条款,及时修订贷款合同中不合理的条款,强调不得强制捆绑、搭售保险等其他金融产品,依法保存及使用客户的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并要求应在合同首页以足以引起金融消费者注意的方式,提请金融消费者关注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金额、贷款年利率、贷款期限、贷款违约金等。格式条款采用线上电子形式的,应参照上述要求执行,相关内容应当可被识别和易于获取。

《通知》要求各机构参照上述要求执行,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系统改造。

  在业务流程方面,《通知》强调各机构应严格规范贷款业务流程,依法规范催收行为,不得以恐吓、威胁等手段催收贷款。针对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而产生不良信用信息等情形,《通知》规定各机构在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前,应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等方式提醒和告知借款人。

  另外,《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信息披露流程。各机构应建立清晰的服务价格制定、调整机制,合理制定相关服务价格的定价策略和定价原则。

  北京银保监局强调,各机构应以《通知》出台为契机,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长效机制,积极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居民消费升级。

  有专家指出,《通知》梳理和规范行业体制机制,在催收和投诉等环节,重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利。将对金融机构征信报送等不规范操作产生约束。

  

前不久,因个人征信报告出现侮辱性字眼一事,晋商消费金融的征信系统查询权限被监管暂停。

  5月25日,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发布公告称,针对晋商消费金融“个人征信报告出现侮辱性字眼”问题,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于4月8日约谈了晋商消费金融,并于5月25日,再次约谈晋商消费金融;5月25日23时13分,晋商消费金融在官网发布声明称,将进一步严格客户信息审核,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随后在5月26日,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微信官方公众号再发公告称,即日起暂停晋商消费金融征信系统查询权限,责成其内部整改,切实落实各项监管要求。

鉴于各种征信滥用问题,北京银保监局的《通知》格外强调对风险提示信息进行重点展示,以利于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越来越重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未来,金融机构规范征信还需要多方参与,形成相关监督制衡机制。

一个“以人民为中心”的政府,其基本宗旨,是要保护人民合法的、基本的权益。高利贷,暴力催收,乃至逼死人等血腥的资本丑闻,不应该出现在红色中国。

我们坚决支持和赞赏一切保护人民利益的政府行为。

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北京银保监局走在了全国的前面。我们为北京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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