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七大权威部门发话了:行贿受贿要一起查!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意见》指出,受贿行贿要一起查,要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对此,老百姓喝彩声一片。
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尤其是那些有实权,能给行贿者带来利益的干部,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具有很高的政治危害性。所以,要多措并举,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推动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一起办,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
这次查处行贿行为突出五个重点:一是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二是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三是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四是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的。五是实施重大商业贿赂的。
《意见》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严肃惩治行贿,还要充分保障涉案人员和企业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要从严把握相关措施的适用,依法慎用限制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措施,严禁滥用留置、搜查、技术调查、限制出境、拘留、逮捕等措施,严禁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人员和企业的财物。要充分研判使用办案措施的后果,将采取措施对企业合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意见》同时强调,要组织开展对行贿人作出市场准入、资质资格限制等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
《意见》的出台,给那些经常的、善于到处和政府官员拉关系,整日混迹于政商圈,以金钱交换特殊利益的人敲响了警钟。投资有风险,行贿也有风险。劝告那些豢养腐败官员,不惜以重金养护“特别渠道”、“高端人脉”的行贿者赶紧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