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务之急,是重塑人民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和信心

       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家、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曾在《论司法》中写道:“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尽管党在十八大以来严查严打,以高压态势打击腐败,但是,司法界的腐败形势依然严峻。据网络查询统计,近十几年,全国仅法院系统被查处的干部竟高达四千多人。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3人;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1人;其他高法干部50人;中法干部79人;县级法院干部4108人。仅一个法院系统腐败官员数量就达4241人之巨,可谓触目惊心!

 

           我们摘取其中几个公开报道的案例:

           经天津二中院审理查明,1996到2015年近十年间,最高法原副院长奚晓明先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4596934亿元。

    最高法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曾坐镇指挥过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苏荣案件的审理。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56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虽然报道中受贿只有390万元,但据称真实数量惊人,恐怕高达数亿。

        安徽省高院原院长张坚受贿7179万元。

        广东省高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许佩华,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4176万元。

        澎湃新闻报道:辽宁抚顺某县法院中高层几乎被掏空:三名副院长两人被查、一人在逃。涉案人员包括执行局局长和5名庭长等共计10干部。其余人员是否涉案还在彻查中。该法院几近瘫痪。

……等等。

 

       我们假设,以上每个受贿法官每人每年制造一个冤假错案,那么一年就是42410件冤假错案。如果是十年呢?不敢想象!不敢想象!善良限制了我们的想象。

       以上这些案件还是被公开报道、查处完毕的,或许这只是冰山一角。究竟还有多少没有被查出来的受贿法官?其他司法系统还有多少没有被查出来的受贿干部?我们不得而知,也不敢想象。

 

       为什么现在老百姓质疑我们的司法?是因为腐败滋生了不公正审判,导致大量的冤假错案,人民群众普遍不满。

       不公正的审判结果降低了司法公信力。极大地践踏了法律的尊严,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侵蚀了法治的根基,使人民对法律和正义产生绝望,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党和国家的形象受到了严重影响。如果人民对法治信任和信心的丧失是长期的,党和政府将需要付出巨大的、长期的努力。

 

       司法丑闻、司法腐败给司法的公信力带来了难以估量的严重危机。重构人民对司法公正的信心与信任的过程可谓是困难重重,过程是复杂而艰巨的。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你和我,一个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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