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越界之痛:民企发展的隐形枷锁
当某房地产公司因行政机关违法增设罚款前置条件陷入备案困局,当建设企业仅凭预留相同联系电话就被认定串通投标重罚,司法机关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 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已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显性伤害”。这些行为绝非个案:有的将正常融资包装成非法集资,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有的借异地执法之名划转企业财产,把罚没收入当作“创收来源”。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行为往往披着“执法监管”的外衣,实则突破职权边界、违背程序正义,既让企业陷入“维权怕报复、不维权难生存”的两难,更蚕食着法治营商环境的根基。
二、维权破局之道:以法律武器筑权益屏障
面对权力越界,民营企业的理性抗争需构建“证据先行、程序发力、多维监督”的立体防线。
证据固化是维权基石。依据《行政强制法》要求,企业遇执法检查时,应第一时间核实执法人员资格并索要书面文书,对查封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清晰记录时间、地点及执法言行。江苏103家企业正是凭借“行政机关未有效送达文书”的关键证据,成功撤销违法资质撤回决定,实现“纠正一案规范一类行为”的突破。尤其针对异地执法,需特别留存管辖权证明文件,为后续质疑执法合法性储备依据。
程序救济要精准发力。对乱罚款、乱查封等行为,可在60日内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若对结果不满,6个月内可提起行政诉讼。黑龙江某房企案例中,行政复议机构直指“以罚款为备案前置条件于法无据”,15日内推动问题解决,彰显了程序救济的实效性。涉及刑事案件,可依托最高检专项监督机制,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坚决抵制“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的乱象。
多元监督形成合力。企业可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平台举报线索,借助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破解维权困境。同时,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大数据平台等数字化工具,对高频处罚、重复检查等异常情况进行数据画像,为监督机关提供精准线索。对涉嫌腐败的趋利性执法,更可直接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实现“查处一案震慑一片”。
三、环境突围之盼:从文件承诺到法治实景
民营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核心诉求,早已超越“政策送温暖”,转向“法治硬保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文件密集出台,但“文件与现实的温差”仍未完全消弭:某公司依政府会议纪要垫付补偿款后,承诺的优惠却迟迟不兑现,直至最高法援引《民营经济促进法》判令政府履约,暴露了政策落地的“中梗阻”。
破解困局需三重突破:其一,强化“源头约束”,将涉企执法纳入数字化监管,通过智能预警杜绝“以罚创收”,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减少不必要干扰;其二,健全“责任倒查”,对违规执法造成企业损失的,依法启动国家赔偿,对背后腐败问题一查到底;其三,畅通“维权绿色通道”,推广涉企案件“活封活扣”、“执行宽限期”等举措,避免 “办案垮企”。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当执法权被真正关进制度笼子,当民营企业维权不再“畏首畏尾”,民营经济的活力才能充分迸发。这既需要顶层设计的持续发力,更需要每一次执法行为的规范自律,毕竟,营商环境的温度,永远藏在个案公正的细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