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沦为权力的橡皮泥
在肖某良案件中,一段30秒的救援视频下的12字评论,竟被定性为 "寻衅滋事"。这种封建社会“文字狱”式的执法,暴露出某些执法者对法律的肆意曲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寻衅滋事需达到“破坏社会秩序”的程度,但肖某良的评论仅获得6个点赞和1条回复,社会影响微乎其微。湖南省高院最终认定“证据不足、处罚明显不当”,更是直接打脸了基层执法的荒诞逻辑。这种将法律条文当作橡皮泥随意揉捏的行为,让法律的威严荡然无存,让公民的权利如浮萍般飘摇。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法律滥用并非个案。从村民上访被判寻衅滋事,到教师因言论被跨省抓捕,寻衅滋事罪正沦为某些地方政府打压异见的“万能工具”。正如罗翔教授所言,该罪因边界模糊而成为新的“口袋罪”,司法实践中往往陷入客观归责的误区。当法律不再是保护公民权利的盾牌,而变成权力任性的棍棒,法治社会的根基便岌岌可危。
二、权力寻租的新型变种
肖某良案件背后,隐约可见权力寻租的魅影。其评论中提及的“统一招牌”,直指时任县委书记李某,而该领导在 2024年7月因严重违纪被“双开”。这不禁让人质疑:当初的行政处罚是否是为了维护个别官员的权威,而非真正维护社会秩序?当公权力异化为个人威权的保护伞,当执法行为沦为权力斗争的工具,公民的言论自由便成了俎上鱼肉。
这种权力异化在基层治理中并不鲜见。某些地方官员为追求政绩,将“维稳”凌驾于法治之上,对批评声音动辄扣上“寻衅滋事”的帽子。更有甚者,通过选择性执法实现利益输送,如违规异地执法抓捕企业主、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等。权力寻租的新型变种,正在将法治社会推向人治的深渊,让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如沙漏般流逝。
三、社会信任的系统性崩塌
当肖某良为12字评论奔波两年、历经三次判决才得以翻案时,损害的不仅是他个人的权益,更是整个社会对法治的信仰。一个普通公民的合法表达,竟需耗费如此巨大的成本才能讨回公道,这让公众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怀疑。正如最高法调研报告指出,寻衅滋事罪的泛化适用已导致行刑衔接不畅,行政违法常被拔高为刑事犯罪。这种司法不公的涟漪效应,正在瓦解社会信任的基石。
更严重的是,这种现象会形成“寒蝉效应”。当人们意识到一句无心之语可能招致牢狱之灾,便会自觉噤声。长此以往,社会将失去监督的声音,腐败与不公将在黑暗中滋生。正如孙国祥教授所言,对没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不仅违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更会窒息社会的活力。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允许不同声音的存在,需要让批评成为进步的阶梯。
在法治昌明的今天,“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幽灵仍在游荡,这是对现代文明的公然挑衅。肖某良案件虽已翻案,但其揭示的问题却亟待解决:如何让法律回归保护权利的本质?如何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这不仅需要完善法律条文、细化司法标准,更需要建立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让执法者真正对法律心存敬畏。唯有如此,才能驱散法治天空的阴霾,让公民在自由与安全的阳光下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