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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有风险,入行需谨慎

今天早上,央视播放了一则新闻,杭州某法院审理了一起诉讼案。原告是一家网红培训公司,该公司号称可以把无经验的直播素人培养成网红。该公司的广告非常诱人,号称做素人精品IP孵化。内容打造针对年轻女粉客群领域,穿搭、美妆、颜值……无直播、不收费,一对一服务,从零打造全包等等。原告是一名年轻的男生。因轻信对方保底薪、包培训等广告宣传,与该公司签约。但该男生播出七天竟无一人观看,遂提出解约。这时原告公司露出了真面目,拿出该男生入职时签下的合同,告知其构成违约,要求赔偿50万元违约金。法官在审理中发现,原告培训公司已有几起相同的案件,案情如出一辙:先是口头承诺,免费帮素人打造成网红,诱导签约,再以对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诉至法院。使用的都是“短期内签约后诉至法院”的模式。法官在大量取证后认定,这是一起虚假诉讼,原告涉嫌诈骗,故,不准原告撤诉,并判决原告罚款20万。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问题,转交公安机关侦查。

无独有偶,北京某法院也连续审理了十几起培训演员的案件。原告某公司同样号称签约全球范围内演艺事务合约、不收取任何培训费用、专业团队量身打造素人网红等等。被告是清一色的年轻女生,其中还有不少的女大学生。法官在审理中同样发现了端倪。严厉训斥原告,并令其撤诉。

可喜可贺的是,这些诉讼都被审理法官们识破。这些起诉的公司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预计下一阶段,市场监管部门会有进一步的措施出台。

但还是要提醒大家,社会上很多同类公司,正是利用年轻人急于成功的心态和没有社会经验、法律意识淡薄的软肋,以“零门槛、高回报”为噱头,在前期招募时,采用“阴阳话术”骗取年轻人的信任。实际上,他们早已在合同中埋好“雷”,预设了违约陷阱。同时,他们还利用相关法律对“霸王条款”的界定模糊,对“诱导签约”的举证困难,使得受害者维权举步维艰。这类无良公司的真实目的并不是打造网红,而是想通过诉讼等手段获取违约金,以此作为敛财的手段。

我们首先为审理这几起诉讼案的法官点赞。赞扬他们这种不敷衍、不塞责,对每一个细节都深入剖析和研判的敬业精神。在本案中,他们不仅关注案件本身的是非曲直,更关注案件背后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如果不是他们严谨细致的审理,恐怕社会上又多了几个冤屈。

另外提醒年轻人,直播有风险,入行需谨慎。不要轻信那些口头承诺,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任何的行业都有机遇,但也都暗藏风险。网红经济的崛起,确实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通往名利场的大门,但是,期望鲜衣怒马、功成名就从来没有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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