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著作权法,给网络版权保护提供了新的武器库,尤其是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法定赔偿额上限至500万元,体现了知识产权严保护的立场。
新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此次修法增加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这是一个重大的制度变革。在中国当下现实社会,增加侵权损害赔偿可以进一步扼制恶意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加大了著作权侵权的违法成本,对于打击重复侵权、大规模侵权具有极大的威慑作用。
新法还进一步完善了法定赔偿额制度。以前法定赔偿额最高50万元,这次将上限提到了500万元,另外还规定了下限为500元,这是因为著作权中作品形式不一样,所以要规定一个下限。
这次特别增加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一个重大的制度变革,在中国当下,增加侵权损害赔偿可以进一步扼制恶意侵权行为。所以新法明确规定对故意侵害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损失赔偿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