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暴,即网络暴力,也称舆论暴力。它是指网民在网络上针对他人名誉、权益、精神而发布的,具有一定诽谤性、诬蔑性、侵犯名誉、损害权益和煽动性的言论、文字、图片、视频等,并对个人、组织或社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一种影响恶劣的视听暴力形式。
网暴是一件看不见的凶器,其杀伤力不逊于刀枪。
网暴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如影随形无处不在。
为数不少的“网络施暴者”在网络上对他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性的语言、视频、图片,对他人或造谣诽谤或侵犯隐私,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他人“社死”,甚至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
今年2月,24岁的杭州女孩郑某,因染粉色头发而遭遇大规模网暴,患上抑郁症后不幸离世。曾驾驶拖拉机从山东临沂前往西藏、新疆的博主孙某服农药自杀,年仅38岁。其家属称是因持续遭遇网暴而自杀身亡……。
目前,我国网民超10亿,网络普及率超过了70%。有调查显示,网民们或多或少都受到过网暴或网络骚扰。据《2021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未成年网民在网上遭到讽刺或谩骂的比例为16.6%。
2022年,网信办等部门开展的网暴专项整治行动显示,重点网站平台累计拦截涉攻击谩骂、造谣诋毁等信息6541万余条,处置违法违规的账号7.8万个。网暴规模之大可见一斑。
短短二十几年,网暴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成为网络世界的一大公害,其治理也成为棘手难题。
形成网络暴力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媒体和网络平台的社会责任感不强,为了流量利益而“博眼球”。二是规制网络暴力的立法不完善,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三是遭受网络暴力的人维权意识不强,维权成本高。四是调查取证难。
不过,随着广大群众对网暴立法的呼声日渐高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近日对外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要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实施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的,组织“水军”“打手”的,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发布违法或者不良信息,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文件指出,各执法单位要充分认识网络暴力的社会危害,坚持严惩立场,依法能动履职,为“网暴”受害人提供充分法律救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众安全感,维护正常网络秩序。对那些在信息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相关规定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毒攻击、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相关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那些将网络暴力延伸至线下,对被网暴者及其亲友实施拦截辱骂、滋事恐吓、毁坏财物等滋扰行为,符合刑法相关规定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文件指出,要坚决改变“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
看来,对网暴立法已经摆上立法机关的日程。我们相信,对网暴立法,必将从根本上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